2017年11月8日 星期三

[小說] 阿甘正傳(Forrest Gump; Winston Groom, 1986)



之前在書店看到了新譯本。我念大學時在學校圖書館借過皇冠的舊譯本,當時連續集也有呢(續作是阿甘和天才兒子的冒險)。續集如今不太可能會出了,不過至少能重新回味一下本傳吧。

電影拍得好看又感人,但原著走著諷刺喜劇路線。原作裡的阿甘不只傻,還是個不折不扣的「白癡天才」──他不擅長大多數人能做的事,卻學得會諸如解高級方程式之類的東西。整本書便是他在六○到八○年代的奇特冒險,情節甚是爆笑;他精通口琴、乒乓球跟西洋棋,還受過訓上太空、打過越戰、跟食人族一起生活、當過摔角手、參選過政治等等,每段經歷都會牽扯到下一件。而書裡的阿甘每次看似時來運轉,就馬上會碰上鳥事和被打落谷底。不過他似乎也不特別在意;事實上他到了書後面,反而顯得更睿智、更豁達,似乎也更聰明了(雖然他可能只是沒有意識到重要性而已)。於是就旁人來說,小說版阿甘的遭遇還更吻合電影的名言: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,你永遠不曉得會選到哪個。

電影抽掉了像是上太空和遇見食人族那整段情節,並讓阿甘參與了更多歷史事件(不只像書裡見到尼克森,還見過甘乃迪、貓王、約翰藍儂等等),把名叫丹的截肢越戰老兵變成更重要的角色,讓阿甘和初戀情人珍妮有更好的結局。作者也曾說,他心目中的阿甘應該由約翰‧古德曼來飾演(原作中的阿甘是個壯漢)。



所以阿甘本來應該長這樣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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